有些人因為心情不好、吵架,
從高樓上拋出物品;
有些小孩子因為頑皮,
從高樓上拋出物品…
一件物品從高空拋出,
就會隨時致人于非命!
高空拋物僅僅是不文明行為,
還是違法行為?
拋物者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怎樣才能嚴禁高空拋物?
11月28日,
拱北某小區一男子砸爛麻將機,
從5樓扔了下去!
涉事男子將面臨怎樣的法律制裁?
高空拋擲麻將機
案件已進入刑事訴訟
拱北派出所副所長劉斌表示,當時這名男子渾身都是酒氣,聲稱自己和女朋友吵架,為了發泄情緒,他便將客廳里的麻將機掀翻至陽臺,又將麻將桌的配件從陽臺拋出。
目前,陸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拱北警方刑事拘留,并進入提請逮捕程序,案件將移送香洲區人民檢察院作進一步審理。
據了解,這也是珠海市首例因高空拋物而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的案例。
高空拋物危害極大
為何難以執法?
究竟存在哪些困難?
中珠上城業委會主任呂淑貞表示,近年來,該小區高空拋物現象也頻繁發生,扔下的物品小到衛生紙,大到整袋生活垃圾。其中一次甚至砸中小區一位老人,所幸未造成嚴重傷亡事故。
呂淑貞介紹,該事件發生后第一時間報警處理,但由于缺乏有效證據,民警和物業人員排查整棟樓也未找能到肇事者。
“在執法過程中,高空拋物確實存在著取證難的問題。”劉斌表示,目前我市小區的監控大多為路面監控,很少有對著住戶、高空的監控,因此發生高空拋物也難以及時通過監控找到肇事者。一些群眾即便不幸遇到高空拋物,但只要沒造成自身或財產損失,往往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選擇不追究,客觀上也助長了高空拋物現象的頻發。
抱著僥幸心理,
就能隨意高空拋物嗎?
律師說:
高空拋物嚴重者可處死刑,
無人擔責則全樓業主補償。
律師林娜兒表示,根據法律規定,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可處以下刑罰:
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為傷害、殺害特定人員實施上述行為的,依照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而對于找不到肇事者的高空拋物行為和非故意的高空墜物情況,林娜兒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和即將實施的民法典,若高空拋(墜)物找不到肇事者或涉事業主,則舉證責任反推到同一幢樓全部業主。
該樓業主需證明自己與高空拋(墜)物無關,倘若無法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則全樓業主共同承擔基于保護弱者的補償責任。
面對取證難,
珠海有小區安裝了
高空拋物監控系統!
為了解決取證難問題,中珠上城業委會牽頭在小區里安裝了高空拋物監控系統。據呂淑貞介紹,近日,中珠上城小區正式投入安裝了73個高空拋物監控攝像,即便是拋出煙頭大小的物體,也能通過系統生成的圖片和視頻找到拋物者。
中珠上城高空拋物監控系統覆蓋了小區93%的樓面窗戶,安裝費用由業委會公益金和住戶共同支出。
溫馨提示
安裝高空監控
方便了日后發生類似案件時
警方取證工作。
但這只是防范于未然,
更重要的是
大家都要有杜絕高空拋物的意識。
業主在做到不高空拋物的同時,
應及時修護晃動玻璃窗、窗框;
保管好自家陽臺、窗邊的物件;
教育好未成年子女,
防止出現高空墜物情況。